药店联盟的终结与重塑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08月10日 A4 版)

  2021年6月4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过去一直处于社会组织管理边缘地带的“联盟”,被明确列入“不得设立容易与各类法人组织相混淆的名称命名”的规范要求。6月9日,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召开分支机构管理与服务学习会,邀请医药行业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学习宣讲,在部署贯彻执行中,即行废止药店联盟这一承载协会基础会员服务功能的虚拟组织。
  药店联盟这一组织形态,发轫于本世纪初。在中国成长型医药企业发展论坛推动下,从第一个省级药店联盟迅速发展到全国20多个省级药店联盟,成为被行业和社会普遍接受的一种自发组织形态。其成立和演进,在一定时期内反映了医药零售市场和行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2009年,中国成长型医药企业发展论坛加入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后,其带入的药店联盟模式加快了在全国各省的复制与发展,十多年来逐步形成面上优势,产生了工业直供连锁药店的“直供模式”和以药店为主体的“自主性营销模式”。在此前的中国药店业态演进过程中,都是以企业为单元市场主体的竞争,而药店联盟则是把这些竞争主体用市场的抱团原理和竞合方式科学联合起来,改变药店只有竞争对手的观念,在实践中走向为公众健康服务的更高层次。药店联盟助推资本整合、提高市场集中度,对政策监管、医保对接(患者)、新零售延伸和扩大集采实施范围等功不可没。
  在新时期、新政策要求下,社会组织管理越来越规范,药店联盟必然出现式微或危机,甚至解体。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体系中的各省级药店联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发展不适合政策或社团管理规范要求而退出协会平台时,应有的态度是如何让它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在原有基础上重塑未来。
  作为国家一级协会,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始终把规章制度挺在前面,重视与时俱进、创新求变和自身建设。经过多次认真研究讨论,协会坚决贯彻民政部规范社团组织分支机构要求,对中国医药物资协会连锁药店分会加以改造和升级,转变为新的功能性分会,切实加强分会各项功能建设,在规范、理顺、重塑上下功夫,逐步建设成为功能合理、结构科学、面貌一新的协会分支机构。
  总体想法是,分支机构建设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主导作用、医药市场引导作用、药店发展主体作用、创新发展驱动作用,调动分支机构负责人积极性,深入思考分支机构功能性建设的范围、职责、任务,把服务会员、发展企业、推动行业进步作为工作出发点和目标,重点把握4个方面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民政部关于社团组织管理与规范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高举党建旗帜,在自觉整顿规范中明确协会组织发展方向,求真务实,敢于创新,为推动整个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懈努力;主体会员单位保持企业家办会的主人翁姿态,立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药健康需求为要务,在市场竞争与合作的时代潮流中发展企业,推动行业变革;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强化担当,把握机遇,群策群力,知难而进,共商共建,以强化分支机构建设的行动和业绩,不断开创协会组织建设的新局面;各分会组织肩负起推动行业变革与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承载医药人的光荣与梦想,凝心聚力加快推进完善新功能组织体系,让分会始终生机勃勃,充满活力,开创美好未来。

□刘忠良 代 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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