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向恶意代理行为说“不”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09月10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刘 永)9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恶意抢注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热词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已经过去,但依然有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把一些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具有特定指代含义的相关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单位已对代理有关抢注热词的代理机构进行筛查,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北京市、河北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南省、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安徽省、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公示线索,对相关代理机构立即组织调查。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
  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将在有关知识产权扶持激励政策实施、品牌机构培育、人才选拔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或取消资格。
  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要求各地知识产权局,指导当地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业内自律监督,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会员单位及时予以惩戒,对非会员单位依法依职责予以通报曝光、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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