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出首份外省计量校准机构处罚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09月14日 T4 版)

  本报讯 近日,在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指导下,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在该省备案的一家深圳计量校准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是在浙江省境内首次依据该条例对省外计量校准机构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一家计量器具生产企业进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后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提供的由深圳华科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计量校准证书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涉嫌未经计量校准直接出具校准证书、伪造校准证书。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取证后,对深圳华科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从立案至2021年7月,办案人员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完成了对深圳华科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并依照《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30600元。
  “计量校准、检验和认证是信用社会建设的基石,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虚假证书将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信用社会建设的进程,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下一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以该案件的成功查处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对计量校准机构的监管,督促计量校准机构诚信、自律经营,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计量校准市场秩序,促进整个计量校准行业的健康发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毛晓辉 黄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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