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陪同抽样落实情况谈起——

推进制度建设 提升食品抽样规范性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1月06日 A8版)

  市场监管总局从2021年开始在食用农产品和进口冷链食品抽样环节首推监管人员现场陪同抽样举措,旨在增强食品抽样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代表性,推动食品安全“检监联动”和问题治理。近日,笔者围绕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现场陪同抽样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直面问题,会同基层同志尝试破题方法。现根据调研情况做简要分析研判。
陪同抽样面临的挑战
  2021年以来,四川省全面启动监管人员现场陪同开展食品抽样工作,全省先后派出3.65万名监管人员到一线陪同抽样;省局机关统筹组织实施,先后组织20余人次随同省级承检机构抽样人员,参与了16个专项抽检项目,陪同抽样的足迹覆盖成都、宜宾、眉山等5个市(州)、11个县(市、区)。
  通过与陪同抽样人员的沟通交流,整理汇总2021年陪同抽样情况,笔者发现陪同抽样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抽样工作机制亟待完善。一是地方监管部门陪同抽样执行困难。依据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关于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抽检食用农产品、进口冷链食品(包括畜禽肉、水产品)时,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但基层监管人员数量少、工作任务重,承检机构抽样时需要与监管人员“预约”,无形中影响抽样效率。二是现场抽样的随机性受影响。在评价性抽检、跟踪抽检中,为提高抽检合格率或者防止出现连续几年或1年内多批次不合格企业,选择样品和抽样场所有时会受制于外力影响。三是抽样人员现场发现问题处置滞后。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发现被抽样单位存在违规情况,通知基层监管部门前来处理,但受制于基层人手少、时间冲突等原因,不能及时前往查处,有效固定证据难。
  抽检要求与产品现状存在矛盾。一是被抽样单位库存少。普通小食杂店、小卖部等小型经营场所货架和存货数量有限,难以满足抽样量要求,容易导致抽样覆盖不全面。部分生产企业订单式生产,一般无库存,生产环节抽样无法覆盖。不排除有些抽样单位也会用各种方式减少货架或仓库存放的食品数量来逃避抽检。二是产品溯源难。一部分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没有建立进货台账,仅有电子支付记录,导致散装食品和农产品溯源困难,生产日期、脱水率等信息无法确定,造成检验判定困难。三是企业标准获取难。目前各省对食品生产企业执行标准的管理办法不同,四川省没有规定企业标准的有效期,对企业标准内容没有强制公示,部分企业虽然予以公示但没有及时更新有效版本。承检机构只能按照国家标准判定,可能造成判定标准不一致。由于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使用企业标准进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可能性更大,有的企业不愿意配合承检机构提供企业标准。四是产品类别区分难。食品分类直接关系到产品的检验项目、判定依据及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目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是“一企一号”,以食品生产企业申证的食品细类为准,并未包含企业所有食品细类,因此抽样时无法通过标签明示的生产许可证号分辨食品细类。为防止生产企业可能以不认可承检机构确定的食品细类而提出异议,承检机构对分类模棱两可的产品可能会不抽,造成部分类别的抽检任务完成不够好。
  部分被抽样单位存在抵触情绪。生产经营者由于对抽检工作不了解、惧怕连续抽检不合格或重复多次被抽检,对抽样存在抵触情绪,导致抽样人员前去抽样时,直接被拒绝,个别甚至直接关店罢市。此外,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抽样人员现场抽样时向被抽样单位出示市场监管部门的任务委托书和抽样工作证。目前抽样工作证是由承检机构自行制作,抽样工作证加盖的也是承检机构的公章,被抽样单位无法核实抽样人员身份因而产生质疑、争执,甚至向公安等部门投诉反映。
  信息化操作过程中的问题。任务大平台出现信息录入完毕无法提交情况时,抽样人员只得在抽样现场等待系统恢复或停止抽样,抽样效率受影响,还可能造成检验报告出现错误。同时,抽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容易造成样品信息填写错误或者不规范。2021年是“数据质量年”,省局每月组织抽查全省不少于5%的抽检数据,对抽检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市、县局和承检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这也造成了2021年系统数据退修情况较为突出。
完善食品安全陪同抽样的建议
  针对在陪同抽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笔者对深化监管人员现场陪同抽样机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意见:
  深化思想认识,加强能力提升。一是扩大宣传引导。通过“你点我检”、食品安全宣传周、预警交流等活动,向公众宣贯食品安全抽检相关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看待抽检监测工作,化解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抵触情绪。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每年市场监管总局都会对食品分类、抽样要求、数据填报要求等进行调整完善,在年度抽检计划下达后,监管部门应及时开展抽样检验业务培训,让监管、抽样人员第一时间掌握最新信息,巩固完善业务人员的抽样检验相关知识,提高应对处置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
  抓好制度建设,保障工作需要。一是统一抽样工作证。监管部门可组织对承检机构抽样人员进行统一考核,考核通过制发抽样工作证;可将抽样人员名单公示在官方网站上备查。二是明确食品细类。监管部门可鼓励生产企业在食品标签上标明申证时的食品细类,有利于食品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规避食品细类划分歧义带来的行政风险。三是开展风险监测。对餐饮环节的原料、流通环节的小食杂店等难以满足抽样量要求的小型经营场所,可通过及时开展风险监测任务,提高对小型经营场所食品抽样的覆盖率。四是加强企标管理。商请有关部门规范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对外公布,并且不得随意替换和更改已备案的标准。
  严密组织实施,提高监管实效。一要不折不扣执行。站在防风险、保安全、守底线的角度看待陪同抽样的现实意义,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坚定性。二要贯彻从严管理要求。对在抽样过程中遇到的干扰阻挠问题,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现场遇到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拒抽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肖永琦 郑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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