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涉及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典型案例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1月11日 A1版)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涉及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涉及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采购进口冻品食品拒不履行查验义务、为他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提供仓储服务、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食品4类情形。
  据介绍,2021年以来,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和涉疫食品排查管控,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执法工作最重要位置,重拳出击,严格执法,严查重处涉及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深圳市福田监管局对某海鲜饮食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罚款50000元;对其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行为,罚款5000元。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管局对斗门区井岸镇某冻品商行采购进口冻品食品拒不履行查验义务行为,罚款10000元。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对大岭山某仓储服务部为他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提供仓储服务行为,罚款80000元。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对中山市某牛香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食品行为,罚款15000元。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指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经营者要引以为戒,坚持守法诚信经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粤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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