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双减”要求 强化合同监管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公平格式条款工作综述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1月11日 A3版)

  针对近年来校外培训消费投诉上升的问题,2020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总局统一部署,与教育部门协调配合,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签约行为,矫正校外培训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合同公平和社会公共利益,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共约谈企业13892次,下达行政建议书4566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638份,立案查处709件,结案610件,罚没款339.3万元。
与“双减”互动 凝聚工作合力
  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下发后,市场监管总局大力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并保持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密切沟通。特别是去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后,市场监管总局将集中整治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双减”要求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地积极推进集中整治与“双减”工作互动,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成效。9月,根据“双减”工作的最新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各地切实做好示范文本的推行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积极推进集中整治与“双减”工作一并发力,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措施,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位。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台账,以“合同惠民”行动为抓手,加强指导,跟踪推进,巩固扩大工作成果。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把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集中突击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提高结案效率。上海、陕西、宁夏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印发实施意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联动机制。天津、江西、贵州等地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强化各业务条线之间的协作,提升整治效果。
组织合同评审 保障执法专业性
  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初期,市场监管总局收集了校外培训机构行业常见的关于退费的不公平格式条款,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点评,并将点评意见下发各地作为执法参考。
  在参考总局下发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的基础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借助外脑,通过合同评审等方式对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梳理评析,为执法工作提供参考。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共收集校外培训机构合同文本2480份,经省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要求培训机构针对问题逐一整改,整改率达到100%。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收集整理典型违法条款22条,下发各区局供基层执法人员在整治工作中参照使用,统一执法尺度。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聘请省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及专家学者,对收集到的206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合同文本进行多次筛查、评审,形成18条执法参考意见下发各地。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投入10万元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法律机构开展评审工作,形成情况通报,组织各市州要求培训机构对照整改。
运用信息化手段 提升工作效能
  在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灵活运用信息化手段,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着力提升工作效能,收到良好效果。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创新研发合同格式条款AI智能识别比对系统,实现分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的违法预警、风险监测、趋势分析等功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网络交易日常监测、专项监测、集中监测与校外培训机构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将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作为监测靶点,强化监测发现。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创新发挥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职能,充分利用“大数据+自主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上线下监管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指导各地市委托第三方对平台(网站)登载的格式条款进行监测,摸清底数,共享监管数据,督促培训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强化行政指导 积极扩大宣传
  集中整治工作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灵活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增强培训机构法律意识,促使企业自觉遵纪守法。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壮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声势,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发布典型案例、集中培训、建立工作指导群等方式,为校外培训机构解读政策,帮助企业纠正违法行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组织行政约谈会和行政指导会,对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督促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手段,要求培训机构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企业不断增强合同法律意识。山西、广西、云南、青海等地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依法调处校外培训机构合同纠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广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江苏、贵州等地通过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增强企业自律意识。
  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当地检察院、教育局和广播电台,召开校外辅导机构整治及青少年权益保护座谈会,以合同整治为重点,探讨暑假期间青少年消费维权热点问题。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签约提示,提醒消费者如何规范签订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有效避免合同陷阱。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厅发出《致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政策,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安徽、甘肃、海南等地充分利用报刊、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增强学生家长合同意识。
  “下一步,总局将继续实行格式条款监管与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相结合机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并加大推行力度,开发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引导规范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助推格式条款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工作顶层设计,推动《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早日出台,进一步推动合同行政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记者 李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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