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发布

六大领域二十四条举措先行先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1月28日 A1版)

  本报讯 《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1月26日正式印发实施,围绕科技、金融、医疗、教育文化、交通及其他领域推出24条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深圳是一座因创新而生的城市。选择深圳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围绕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准入环境、破除准入壁垒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对于探索更加灵活、更加科学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梳理发现,在科技领域,共5条特别措施,包括创新市场准入方式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和跨境数据业务市场准入、优化先进技术应用市场准入环境、优化5G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方式、支持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在金融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提升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度、优化基础设施REITs市场环境。在医疗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限制、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优化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准入服务、放宽医疗机构资质和业务准入限制。在教育文化领域,共2条特别措施,包括支持深圳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优化网络游戏、视听、直播领域市场环境。在交通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优化邮轮游艇行业发展市场准入环境、统一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准入标准和开放应用平台、放宽航空领域准入限制、支持深圳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在其他领域,共5条特别措施,包括完善深圳珠宝玉石行业准入体系、放宽通信行业准入限制、开展检验检测和认证结果采信试点、放宽城市更新业务市场准入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养老托育市场发展环境。
  《意见》在放宽准入的同时,从体制机制、机构保障、要素配置、金融支持、信息化支撑、准入后监管等多个角度,系统提出了支持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使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政策红利。

□冉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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