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修改《广告活动负面清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2月17日 A4 版)

  本报讯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对《广告活动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作出修改。
  据介绍,此次对《负面清单》的修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修改,如删除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应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规定内容以及与此相关的内容。二是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对部分规章的修改,对一些禁止内容或情形的设定依据作出调整,如对医疗广告、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代言等禁止的具体内容或情形设定依据条款进行了修改;对应《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兽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的修改,对农药广告、兽药广告设定依据进行调整。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负面清单》总结归纳了广告活动的禁止内容或情形,有助于帮助媒体单位和企业提升知法守法能力,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从源头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肖红光 舒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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