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金之风”不可长

桐乡查处一起销售“金箔酒”案件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2月24日 A6版)

  本报讯 售卖含有“金箔”的酒违法吗?答案是肯定的。2月17日,浙江省桐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销售“金箔酒”的案件。
  当日,桐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食品超市正销售两款名为“俏雅金装金箔梅酒”和“万上金箔梅子酒”的“金箔酒”。经核实,两款酒配料表中均含有金箔,且售价不菲,该商家所登记销售记录也显示以上两款“金箔酒”均已销售若干。
  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粉的食品,如金箔蛋糕、金箔牛排、金箔冰淇淋、金箔酒等在市场和网络平台上频频出现且备受消费者青睐。然而金箔入酒真有宣称所谓的保健功效呢,还是仅为营销噱头?
  桐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当事人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的违法行为。相关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桐乡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桐乡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李云清表示,该局将紧盯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让其充分认识到食用、售卖金银箔粉的危害性,培养其健康理性观念,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朱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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