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让我干”到“我要干”

——宜宾市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侧记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3月24日 A5版)

  3月17日,四川省宜宾市副市长薛庆不打招呼,直奔刚启用10余天的宜宾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现场调研指导新集中监管仓的运行情况。宜宾市新建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占地3100平方米,市级财政投入建设资金388万元、设备购置资金120万元,每年投入的运行经费将达到400万元,投入力度之大也彰显了当地党委、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
  “要对照《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梳理县(区)和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突出务实管用,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地见效。”在不久前召开的宜宾市政府常务会上,宜宾市委副书记、市长、市食安委主任方存好对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上述事件只是宜宾市各级党政领导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随后宜宾市制定《宜宾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由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繁忙,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态度大多是“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很少思考“我要干什么”的问题。但是在宜宾,这一现象在悄然发生变化,不少党政领导干部从“让我干”变成了“我要干”,而促成这一转变的正是宜宾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2021年2月19日,在宜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推动下,宜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宜宾市三条底线“红黑榜”通报机制及专项考核办法》,将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红黑榜”常态化考评通报机制。由市委目标办、市食安办联合牵头对各县(区)及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月度暗访通报、季度量化评价、年度综合奖惩。宜宾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红黑榜”工作情况汇报,对重大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重点督办,对“黑榜”单位通报批评。同时,根据“黑榜”问题情况,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分别采取在市委常委会述职检讨、诫勉谈话或者组织处理等措施,对“红榜”单位给予表扬奖励。
  2021年,宜宾市共开展月暗访通报8次、季度考评4次,交办并督促整改问题事项140余件,多个区委(县委)因未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或者专题会议,未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被全市通报。通报发出后,区委(县委)书记们纷纷行动起来,立即对通报问题进行整改。
  据了解,在宜宾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宜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胆开展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者风险苗头问题,立即通过“点对点”提示、提醒、通报等方式,直接发文至责任人,提出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落实。2021年,共发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提示函》29份、《食品安全重大风险隐患通报提示函》1份,精准督促解决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事项30余件。
  目前,宜宾市2022年一季度“红黑榜”专项督查已经全面启动,督查组已经对6名区(县)书记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调研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12名副区(县)长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结合住建、商务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情况、主城区重点大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情况以及公筷公勺推广宣传情况进行暗访了解。宜宾市通过对内对外对上的全方位工作推动,凝聚起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邱 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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