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4月01日 A1版)

  本报讯 3月30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6章49条,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作出全链条规范。
  《条例》明确大力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鼓励相关单位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支持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完善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明确职务知识产权的产权激励和奖励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鼓励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
  《条例》强调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企业自治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规定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和侵权预警机制;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制度保障。
  《条例》提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责和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鼓励自贸区、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先行先试;突出优化服务理念,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运用财政、税收、投资、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提供指导和服务;建立海外预警、信息公共服务、快速审查等制度;设计“尽职免责”条款,鼓励推动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大胆创新,担当作为。
  《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职能作用,抓好《条例》学习宣传,推动《条例》实施到位,进一步提高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法治保障。

□郝建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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