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完成首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本报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受理了某测试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申请,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完成审批流程,作出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公司行政处罚信息的决定。这是自《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该自治州首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案例。
2021年8月17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对某测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基本条件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标准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且出具的检验监测数据、结果失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将该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该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和联合惩戒后,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宣传教育,企业负责人逐步认识到失信违法行为给公司带来的严重后果。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负责人向该公司宣传信用修复的相关规定,指导其依法依规按程序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在通过信用修复审批后,该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自从行政处罚信息被公示后,公司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均受到限制。有了这次教训,以后再也不敢失信了。”
□马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