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智慧药房评价体系》发布
本报讯 沪苏浙皖四地市场监管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智慧药房评价体系》。该标准由中国科大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牵头起草制定,将于7月25日实施。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指导性文件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探索推进“智慧药房”建设。
《智慧药房评价体系》标准自立项、审查到发布,历时一年多,由安徽、上海、江苏、浙江三省一市多家医疗机构药学专家讨论撰写而成。该标准系统构建了“智慧药房”指标体系整体框架,对“智慧药房”的定义及其信息系统、自动设备、智能环境、安全体系等方面建设成效提出了评价标准和建议,提出了2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46个三级指标,涵盖药房管理、处方审核、药品冷链管理、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和药品配送等方面。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提升长三角区域医疗机构药房服务质量、推动药学标准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赵玉婧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