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基层实际 确保农产品抽检及后处置全过程科学性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6月23日 A8版)

  食品抽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可以防止或减少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的重要手段。笔者所在市场监管所位于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辖区农产品经营主体以餐饮店、商超、小区农贸市场及杂货店为主。2021年,马鞍市场监管所独立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检59批次,不合格率为5.08%;办结食品抽检不合格案件10件,占辖区立案总数的20%。在农产品抽检及后处置过程中,笔者遇到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问题导向不明晰。以马鞍市场监管所为例,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分配2021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59批次,任务细化到抽检种类,要求不合格率达到3%。受抽检种类限制,各基层所只能按照区局的抽检计划“依葫芦画瓢”来抽检,其中有的所辖区根本没有抽检任务中规定的抽检品种,而且即使把辖区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抽检一次,也有可能完不成不合格食品的抽检任务。这就导致执法人员无法根据辖区实际进行风险研判,不利于发现问题。二是抽检过程不顺畅。一个小菜摊一年可能接受2~3次食品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抽检,一旦遇到抽检不合格情况,就将面临几千元到几万元的罚款。这让农产品经营户产生抵触情绪,有的甚至和抽检人员玩起了“捉迷藏”,或者拒绝在抽检文书上签字,给抽检工作的推进带来一定困难。三是后续处置落实难。以食用农产品常见的抽检不合格原因农药残留超标为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应对不合格农产品经营户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往往以“菜不是他们种的,不合格不是他们造成的”“你们应该去罚批发市场的款”等理由不配合后续处置,加上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对办案人员语言暴力等时有发生。因此,在基层,食品抽检不合格案成了案情最简单,也最令办案人员头疼的案子。
  安全的食用农产品不仅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食品抽检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要更好地发挥其指挥棒作用,既要注重顶层设计做好方案,又要结合基层实际抽出问题,要聚焦从计划制定到结果处置全过程,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食品抽检结果的科学性、有效性,管出令老百姓放心的食用农产品,守护消费者“菜篮子”安全。为此,笔者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要打好数据分析组合拳,健全食品抽检方案制定。加强监管部门与承检机构工作联动,深化检管结合,做到统筹协调,加强食品抽检方案制定靶向性,使抽检成效事半功倍。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深化、细化抽检结果评估,不断提升抽检数据分析的科学化、智慧化水平。聚焦问题多发的食品品种、抽样环节、检验项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力争做到不重不漏、有所侧重。
  二要打好社会调研组合拳,精准食品抽检样品抽取。市场监管部门在围绕抽检方案均衡开展抽检,按时完成抽检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抽检结果因时、因地开展动态专项抽检。深入开展社会调研,广泛听民声、会民意,推进“你点我检”“食品抽样五进”“走近食品检验实验室”等活动,立体式、全覆盖了解群众需求,为老百姓释疑解惑。社会调研走近寻常百姓家,使食品抽检兼具科学性与烟火气,不断凝聚社会共识,让老百姓的菜篮子拎得更放心、舒心。
  三要打好严格执法组合拳,强化食品抽检不合格处置。严格落实“五个到位”“四个最严”要求,注重源头监管,加强过程监管,让不合格食品无处遁形。依托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新科技手段,追溯不合格食品“上家”,对各环节进行处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落实奖惩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食品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严惩重处,实现精准精细监管。
  四要打好宣传教育组合拳,推进抽检信息公示公开。食品抽检是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有力手段,应该加强抽检信息公示和宣传教育,打破企业、监管部门、消费者之间的食品安全信息认知壁垒,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电视、微信、抖音、商圈LED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周期性宣传食品抽检工作,营造“食品抽检就在你我身边”的浓厚氛围。及时将不合格食品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在各农贸市场、商超及本地自媒体平台进行公示,无缝隙揭露企业违法行为及危害,做到发现一起、震慑一批,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意识,强化行业自律。

□重庆市涪陵区义和街道市场监管所 陈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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