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真金白银”推进标准引领

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奖100万元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8月02日 A7 版)

  本报讯 按照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宜宾市标准化发展考核激励办法》,主导或参与制定标准及承担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单位将获得一次性经费激励,最高可达100万元。目前,宜宾市财政局已向宜宾市市场监管局下达166万元标准化工作奖补资金,第一时间兑现了“诺言”。
  据了解,经国务院同意,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主办的2022世界动力电池大会于7月21日至23日在宜宾市成功举办。此次大会选址宜宾,是因为当地动力电池初步形成全产业链,特别是宜宾宁德时代动力电池项目建设产能达235GWh,总投资640亿元,成为在建的全球最大动力电池生产基地,而标准化在该市动力电池产业发展中功不可没。目前,宜宾市已将标准化工作作为推动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明确由市场监管和经信部门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按照规定,宜宾市将标准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标准化激励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中,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并经批准发布的,每项标准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5万元一次性经费激励;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经批准发布的(排名前3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经费激励。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的单位,每个项目分别激励10万元、5万元。
  据悉,若相关单位近2年内因安全、环境保护等未达到强制性标准要求、其他质量问题被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将无法获得奖励经费支持。“标准是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对企业自身实力要求较高,给予一定的经费激励就是为了推动企业更加重视标准化人才和标准化生产的各项工作,提升产品和企业竞争力。”宜宾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邱 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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