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装饰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被罚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8月03日 A4版)

  本报讯 (记者 孔国俊)7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对广西红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森装饰”)依法作出罚款5.2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的行政处罚。
  据北部生态新区分局综合股负责人刘志华介绍,7月7日,该局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红森装饰涉嫌发布虚假广告。7月8日上午,该局执法人员在红森装饰现场检查时得知,2月10日,红森装饰与广州某公司签订网络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由红森装饰负责提供视频和文字内容,广州某公司负责剪辑制作包含“柳州装修一口价:100平米3.98万;毛坯变精装,7天入住,还送家电”等语音和文字内容的视频宣传广告,并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广告剪辑制作发布费用共计1.3万元。
  经查,红森装饰为吸引顾客眼球,虚构“省人工50%、省工期70%、省成本50%”“100平3.98万毛坯变精装,7天拎包入住,还送家电。2人7天就能装好一套房、效果比几十万装修还好、寿命长达50年”等文字内容,并提供其经营地址的样板房让广州某公司拍摄。广州某公司完成视频后期制作后,于3月8日起在网络平台发布该视频宣传广告。
  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认为,红森装饰的视频宣传广告内容与实际并不相符,存在虚假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属发布虚假广告行为。7月25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红森装饰停止发布上述虚假广告,并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2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检查当天,红森装饰已将上述宣传广告从各网络平台全部下架。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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