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步伐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8月04日 A1版)

  本报讯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黑龙江省早部署、建机制、快行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步伐。
  迅速制定措施,明确重点任务。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单位,于4月21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明确未来五年工作目标和要求,以清单方式承接《意见》任务,对标对表细化为85项具体落实举措。
  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落实。为及时研究解决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动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黑龙江成立由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会议机制、责任机制、调度机制和报告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立破并举,集中开展行动。黑龙江省围绕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及清理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干预两方面,坚持立破并举,组织开展12项专项行动。聚焦“立”,组织开展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物流枢纽网络建设、企业上市培育、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品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六项行动。聚焦“破”,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网络市场治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地方保护财政政策专项清理、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六项行动,着力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赵新光 纪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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