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查处擅自发布未经审查药品广告案件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10月21日 A2 版)

  本报讯 10月19日,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低塘市场监管所查处一家药店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擅自发布药品广告的案件。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药店停止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没收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标有“中药饮片”“炮制”“每日两包 远离三高”“护心护脑丹参最好”“抗癌防癌第一汤就是黄芪当归补血汤”等字样的宣传广告单300余张,并对该药店及相关方田某分别作出罚款6098元的行政处罚。

□邬琳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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