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地方标准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11月08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李 元 通讯员 孙 浩)日前,由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的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1659-2022《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分级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通过审定,由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该项标准的发布填补了国内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地方标准领域的空白。
  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在全国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作为中部省份之一,江西省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占70%、农民专业合作社占2%。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从实际出发,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全国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框架为基础,拓展至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类型,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具有江西特色的《关于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制定涵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类型”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工作目标。
  《规范》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规模和类型特点,在基础信息、动态信息、监管信息等指标上减少了股东、董监事等相关指标,增加了实际经营者身份、经营异常状态情况等指标,提高了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规范》的发布,是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推进信用监管的创新性制度供给,将进一步促进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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