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个指引”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11月26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周 妍)11月24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省8315家食品生产企业已实现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配备率双100%,推动浙江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据悉,《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数字引领、创新工作举措,制定出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工作指引》《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工作指引》《食品安全风险周排查工作指引》《食品安全风险月调度工作指引》4个指引,开发上线“浙食链”系统“两个责任”数字化应用,推动形成“企业主动、部门推动、社会促动”的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格局,实现食品安全风险实时归集、精准识别、智能管控和闭环管理。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数字化改革引领现代化先行,依托“浙食链”系统,开发上线“浙食链”系统企业自主备案平台,鼓励引导企业应用“浙食链”自主在线备案平台,上传“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纪要”三本台账,实现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处置的在线报告、数据上链、闭环管控等功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开发上线全省统一的“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智能管控应用场景,实现对全省企业基本信息、两员配置、阳光工厂、CCP智控、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执法办案等情况的全景展示。
  在深入分析企业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指引,研究制定台账参考模板,推动企业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的牵引作用和食药安委协调功能,建立完善全链条精密智控、全流程多跨协同、全社会多维共治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大监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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