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依法从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本报讯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蔬菜价格走势是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8月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民生重点商品价格监管专项检查,多措并举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保障。
11月16日下午,自治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园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这里各类货物品种齐全,商品都挂着价格公示牌,明码标价。
检查中,执法人员现场发放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询问各类商品价格,查看进货台账,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政策,讲解疫情期间保供稳价重要性,并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关于疫情期间进销差价率的规定,依法诚信经营。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昌吉石油二分公司小区,对3家果菜店进行商品价格检查。经查,这几家菜店均能做到明码标价,所售商品价格都在合理区间内,未发现哄抬价格现象。
“此次我们以蔬菜、粮油肉蛋奶等民生商品为重点,对农贸市场、小区果菜店开展常态化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是否有哄抬价格和囤积居奇行为。”自治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二科副科长郭翔介绍。目前,昌吉粮油价格基本平稳,肉禽蛋鱼价格有升有降,蔬菜价格稍有回落,医用口罩、消毒液等物资价格保持稳定,供应充足。
据统计,8月12日至11月16日,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经营主体58394户次,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3404份,现场责令改正229户;查办价格案件52件,其中哄抬价格案件14件,未明码标价案件38件,罚款9.9万元,分6期对45起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自治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公开曝光,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开展联合惩戒。”郭翔表示。
□王 薇 刘 浩 李晓龙/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