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2年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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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12月31日 A1 版)

  □元旦前夕,浙江省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各零售药店,通过监督检查、宣传引导等方式,持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涉疫物资特别是药品价格秩序稳定。图为12月29日,该局执法人员在辖区一药店开展药品价格检查。□陈晓雪/摄

  陕西全力维护涉疫药械市场价格秩序

  本报讯 “涉疫药品供不应求,有些患者无药可用”“有人在网络平台、医院附近高价倒卖涉疫药械”“有的电商平台对抗原检测试剂等涉疫物资以及黄桃罐头等‘紧俏’食品,单方面退货、恶意提价、以次充好”……近期,这些问题的出现,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群众关心的事,就是市场监管部门必须紧盯的事。12月以来,陕西省市场监管系统先后检查相关单位5774家,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1020份,现场纠正轻微违法行为15起,查处案件6件,核查投诉举报线索126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58万元。
  据了解,以涉疫药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为重点,陕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广泛开展市场巡查检查,采取实地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价格监测部门协作联动,及时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重要商品市场开展核查处置。
  陕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摸清涉疫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底数,帮助企业拓宽采购渠道、加大药品储备力度;指导零售药店设立“涉疫药品”销售专柜,对同类型药品明码标价、集中陈列;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向群众免费发放防疫药品,并多渠道公布药品发放时间、地点等信息……一系列有力举措,保障了涉疫药械供应稳定、价格稳定。
  针对线下检查、网络监测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相关问题,陕西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核查处置,依法查处了一批哄抬药品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私自在微信群中高价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案件,并及时予以曝光。目前,陕西省重要民生商品、涉疫类药品用品市场价格总体保持平稳。

□陕 轩



黑龙江公布第三批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 孙 彦)12月27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三批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此次公布典型案例5件,涉及牡丹江市爱民区某药房、双鸭山市岭东区某医药商店、双鸭山市尖山区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伊春市乌翠区某药店、伊春市伊美区某医药连锁。上述经营主体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均不同程度抬高销售价格,购销差价率从118%到239%不等。
  其中,牡丹江市爱民区某药房销售的布洛芬缓释胶囊进价6.12元/盒,售价20元/盒,购销差价率227%;双鸭山市岭东区某医药商店销售的加劲咳特灵片进价6元/盒,售价18元/盒,购销差价率200%;双鸭山市尖山区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万通牌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进价4.42元/盒,售价15元/盒,购销差价率239%。
  上述行为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拟对上述经营主体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布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案件查办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和疫情防控大局,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贵州开展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行政约谈

  本报讯 12月29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联合召开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行政约谈指导会,全省200多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近期疫情防控药械监管情况,并针对药械生产经营行为发布提醒告诫书。
  会议强调,当前涉疫医疗物资供应压力加大,各级相关部门务必积极引导企业扩大药品储备,保障市场供应需求。企业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保障经营行为规范。务必搞好行业自律,保障行业规范发展。务必加强社会宣传,普及科学用药知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务必严格监督检查,保障药械市场秩序。
  据了解,自疫情防控“新十条”以及全省防疫药品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积极引导企业加大药品生产经营力度,开展全省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总部企业紧急调度会,及时掌握进销存情况以及存在困难,引导帮助药品经营企业拓宽购药渠道,加大购药力度,尽力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在对企业技术指导方面,省药品监管局通过靠前服务指导,加快审评审批进度,对涉及防疫药械的审批、备案事项加速办理、并联审批,大力支持企业扩大产能;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督促零售药店、药品使用单位严格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对全省涉及新冠病毒预防和治疗用药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贵州省已对12家药品批发企业、9家零售连锁总部、952家零售药店、83家药品使用单位、10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8家疫苗接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零售药店责令整改,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企业采取了约谈、告诫等行政措施。

□蒲 锐



青海公开征集涉疫物资违法违规线索

  本报讯 (记者 冯 琳)记者从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12月23日起至明年3月31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涉疫物资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各类违法行为。
  此次征集线索范围主要包括:涉疫医疗药品、防疫用品在价格方面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价格;是否存在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价格;是否存在虽未提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销售价格,但大幅提高运输配送费用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是否存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导致涉疫物资供不应求,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是否存在串通涉疫物资价格等违法行为。
  此外,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还对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不合格等其他涉疫物资方面的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公开征集。该局表示,将通过12315及公开邮箱收集线索,并对线索进行认真核查,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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