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照作废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4月07日 A5版)
  

北京东方之韵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京东市监撤字〔2023〕第060001号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决定撤销北京东方之韵广告有限公司2019年11月6日的变更登记.
  因你公司未按规定交回营业执照,现公告于2019年11月6日向你公司核发的营业执照作废。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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