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出台29条举措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4月15日 A2版)

  本报讯 4月7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助力经营主体发展的29条举措,全面提升服务经营主体的精准性、时效性,充分激发经营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实施准入准营准出改革。该局聚焦海洋经济产业准入准营,推进经营主体变更模式创新,迭代升级证照并销“一件事”,推动登记注册规范化、标准化。
  持续提升办事服务效能。该局优化窗口服务环境建设,提升许可便利化水平,优化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审批政策,全面落实“餐馆开办,马上就办”指导服务事项。
  优化经营主体培育机制。该局全力助推个体工商户发展,以标准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企业质量提升工程,着力解决涉药企业的发展难题。
  健全新型信用监管体系。该局推动经营主体年报精细化管理创新,深化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推进“双随机+信用”监管,优化信用修复机制和服务,更好地帮扶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此外,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集成改革等方面,分别明确了新的措施,着力全域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和网络直播综合治理集成改革,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推进海洋大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

□胡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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