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二十八条”助力县镇村高质量发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4月18日 A1版)

  本报讯 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4月17日消息,该局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印发。
  根据实施意见,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聚焦8个方面,制定28条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在登记注册、商标、标准、认证、监管执法等领域的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全力推动广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着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意见提出,发展壮大经营主体,夯实县镇村产业发展微观基础;开展农贸市场提升行动,助力打造兴旺商业圈;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赋能农业产业转型发展;释放知识产权动能,提升县镇村产业竞争力;提升产业质量水平,助力县镇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充分挖掘消费潜力,推动县镇村消费提档升级;构建预制菜安全监管规范体系,助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持续优化县镇村市场环境。
  其中,在发展壮大经营主体方面,意见提出,放宽农村经营场所及名称登记条件、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条件、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培育一批县镇村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名特优新”产业发展,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分型分类和精准培育,不断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980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8万户。
  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意见提出,开展农业农村标准化行动,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2023年计划建立完善16个特色优势重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支持陆海丰、东江等革命老区开展标准试点示范。

□粤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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