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印发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4月19日 A1版)

  本报讯 4月13日,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质量发展工作视频会议在福州市召开。会议就贯彻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近日发布的《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内容作出部署。据悉,《纲要》由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于近日印发,对未来一个时期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的目标任务作出明确规定。
  《纲要》要求,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质量强省工作统筹,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联动实施质量、标准、品牌强省战略。
  《纲要》明确了八项工程、30条重点任务。八项工程包括: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程、重点领域质量提升工程、区域质量发展工程、建造质量提升工程、服务业质量提升工程、品牌强省战略工程、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工程、质量治理现代化工程。
  《纲要》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强省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本地区质量强市、县(区)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将《纲要》主要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相互配合,强化工作合力,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陈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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