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施行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5月11日 A2版)

  本报讯 5月1日,广东省云浮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云浮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其中,在统筹谋划方面,要求突出规划先行原则,增强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功能;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管理协调机制。在规划建设方面,要求新建社区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用地需求;鼓励各地选择合适区域、时段,开辟免摊位费、场地使用费、管理费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流动蔬菜车等临时交易场所和时段市场;推行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升级改造,并予以星级评定管理。在经营管理方面,规定农贸市场应当设置不少于总营业面积百分之五的区域作为自产自销专用摊位,供自产食用农产品临时销售者使用,免收市场摊位租赁服务费,鼓励和支持周边流动摊贩(农户)进入市场内经营。在农贸市场周边管理方面,明确在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周边200米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设置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临时摊点;对市场周边的停车管理作出规范,为群众提供便利。
  云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办法》,切实推动农贸市场提档升级。

□陈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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