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在全省率先出台信用合规建设指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5月18日 A2 版)

  本报讯 应经营主体发展需求和营商环境提升需要,安徽省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指导下,发扬首创精神,积极探索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近日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山市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经黄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指引》在信用合规制度、内容、管理和文化建设四个方向提出了若干要求。
  《指引》提出,鼓励经营主体建立合规管理制度、机构职责和信用合规协调合作机制3方面信用合规制度。《指引》明确了经营主体要做到主体资格、业务经营、制度管理、场所要求、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真实、依法按时年报和严格防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8方面信用合规内容。《指引》还鼓励经营主体将信用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明确业务部门信用合规职责,建立信用违规风险识别、预警、评估、处置等机制。在发生失信情形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路径进行信用修复,消除相关限制措施。《指引》倡导经营主体将守信理念融入经营中,加强信用合规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信用合规培育机制,培育良好的信用合规文化。
  《指引》体系完整、操作性强。据介绍,在《指引》正文后,有5个附件,包含一体系(主体信用合规标准体系)、一评价(信用合规标准体系评价细则)、两机制(信用合规内控管理机制以及信用合规风险响应机制)、一清单(经营主体“高频”违法信用合规指引清单),为经营主体了解信用合规建设基本要求和应对处置信用风险提供了全面的参考,做到了体系完整、操作性强。
  《指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部分经营主体存在法律意识淡薄、合规常识匮乏、保障措施不力等问题,提供了常见信用违规风险的处置方法,便于经营主体合法规避风险。《指引》注重延续衔接,关于信用合规法律法规的介绍多为原则性、概括性说明,经营主体可结合法律法规要求,有针对性地建设信用合规体系和开展信用合规工作。

□彭 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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