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查处首例侵犯“数据产品”商业秘密案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6月15日 A3 版)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管局高效处理了一起“数据产品”商业秘密案件。某集团将一面写有“保护权益勇担当、捍卫公义为真理”的锦旗赠予该局,由衷感谢市场监管部门为高效保护“数据产品”商业秘密所做的工作。
  据了解,某集团旗下电商平台研发运营“生意参谋”软件。该软件将平台内商品、交易、用户行为等后台数据进行加工,形成集商业预测、指标统计、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商业信息服务。平台商家在知晓并签署账号使用、数据使用等相关约定的前提下,通过付费订购的方式,分级、分类、分权限查看相应数据信息。
  在经营中,某集团发现安吉某公司与第三方平台员工相互勾结,帮助第三方平台员工获取该平台上述关键商业信息,损害某集团数据权益与竞争利益,遂于2022年底向安吉县市场监管局举报。
  接到举报后,安吉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刻组织执法人员从软件功能研究、法律适用、线下核查、证据提取、现场查处等方面开展大量准备工作。
  经查明,当事人安吉某公司于2022年6月订购“生意参谋”市场洞察专业版软件,在知晓并签署账号使用、数据使用等相关约定的前提下,通过付费订购方式查看相应数据信息。当事人同时在第三方平台开设店铺,并与该平台员工建立微信联系,为其开通“生意参谋”子账号。第三方平台员工以登录子账号的方式,获取“生意参谋”内全部数据信息,供其在经营活动中参考,以此争夺与某集团相同的用户群体、攫取交易机会。
  基于调查事实,安吉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违反保密义务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对第三方平台及涉事员工另案处理。

□潘柏林 尹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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