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城抓“李鬼”

——江苏省常州市查处一起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汽配案纪实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8月23日 A4 版)

  江苏常州一家车辆配件有限公司擅自给汽车配件贴上奔驰商标标识,试图假冒知名品牌销售,欺骗消费者,最终被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这起案件入选市场监管总局7月28日公布的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时间回到2021年,南京市公安机关调查南京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汽车配件案时发现,该公司货源来自常州,于是与常州市公安机关联系——
  “您好,我们核查发现常州市××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目前在南京销售,请展开调查。”
  收到案件线索,常州市公安机关立刻立案侦查。调查发现,常州市××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确实存在侵权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认为,可以不予起诉,但要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2023年2月9日,常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检察机关意见书,对常州市××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从2018年开始,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根据客户常州某公司(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求,为该公司生产带有奔驰注册商标标识的汽车中网和保险杠。据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处处长陆春燕介绍,截至被发现,当事人共生产销售上述前保险杠400个、后保险杠200个、中网400个,货值金额97710元。
  6月5日,常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据该法第六十条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
  这起案件被选为典型案例,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取得的成果之一。该局局长潘永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沟通,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本报记者 祝 富 通讯员 潘曾玉 王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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