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8月24日 A1版)

  本报讯 8月23日,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该局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已启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含有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4类19种情况的规定和做法。
  据悉,此次清理的范围是省、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要求经营主体使用指定的本地企业商品和服务,将本地业绩、纳税情况、获得奖项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条件阻碍外地经营主体进入本地市场,违规增设迁移条件限制企业自主迁移或退出,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
  今年3月,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结合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已在全省部署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并通过交叉检查发现一批问题政策措施。本次清理将覆盖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确保“应清尽清”,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浙江省将按照“立案一批、查处一批、整改一批”原则,持续推进问题发现与整改纠正;同时,以此次清理为契机,对各地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成效进行摸底,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推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市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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