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德:一自然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
安徽省广德市市场监管局7月7日依法将被判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销售假药罪的彭某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月15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广德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当事人彭某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假药,2023年1月28日被广德市人民法院判决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销售假药罪。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收到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需要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的规定,报经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于7月7日依法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经营者应依法依规经营,不得生产、销售问题食品、药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选择正规场所,留心产品标识,尽量留存购物凭据,保护自身合法利益,如遇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刘文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