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筑牢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防火墙”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11月23日 A2 版)

  本报讯 如何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切实推进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11月21日,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给出答案:整合部门职责,调动辖区资源,以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为根本,通过摸清底数、分段实施、突出重点、协同会商,全方位、立体化筑牢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防火墙”。
  联合行动,摸清底数。该局联合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对全市1120家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食堂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台账;督促指导集中用餐单位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对照清单自查隐患,坚持问题导向,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分段实施,健全制度。该局通过落实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工作,强力推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实行校长(或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以制定、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入点,督促指导各集中用餐单位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实行“闭环工作法”,要求立整立改,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突出重点,整治提升。该局将“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作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抓手,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升级,制定学校食堂分级达标评估细则,逐一开展学校食堂达标验收。该局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在落实季度检查的基础上,确保全年飞行检查比例不低于30%;要求学校食堂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餐饮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业务培训、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制度。
  协同会商,排除风险。该局牵头成立联合督查领导小组,制定《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参考要点表》《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检查问题整改清单》,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召开专项整治行动会商会,对督查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进行联合会商,共同研究解决;对检查发现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存在的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使假等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从速从严从重处罚。截至目前,该局共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集中用餐单位1120家,检查覆盖率达100%。

□郝子祎 常咪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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