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奖励政策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和资金管理办法》,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的市场监管所给予资金奖励,重点支持市场监管所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应用、执法装备配备、标志标识规范、办公执法场所维护等方面支出。
据了解,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主动向省政府报告市场监管所建设现状,推动省政府领导两次作出批示,协调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市场监管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印发后,该局认真落实省政府领导“对照督查考核内容,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3次邀请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到省局现场座谈,研讨政策实现路径。局党组书记、局长具体部署,组织财务、人事、质量、食品等处室,深入研究建立机制、申请预算、确定标准等重要事项。
目前,山东省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也正积极向同级政府汇报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奖励资金等情况,积极争取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其中,9个市级局获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部分市级局已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共同研究出台市级奖励政策。
□莱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