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一区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一体化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1月19日 A1 版)

  本报讯 东北三省一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签约仪式日前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举行,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厅)分管领导、执法稽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仪式。
  签约仪式上,东北三省一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署《东北三省一区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协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围绕“为何协作”“协作什么”“如何协作”三个核心问题,坚持协同互助、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资源互享、经验互鉴、快捷高效原则,积极推进东北三省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一体化进程。
  在签约仪式后举办的东北三省一区执法协作座谈会上,参会代表围绕“加快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东北全面振兴发展”主题,讨论通过《东北三省一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东北三省一区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东北三省一区跨区域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并达成“三个一致”——
  执法步调一致。建立完善执法办案区域协助联查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健全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系统、情报预警分析系统和指挥调度系统,推动实现四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
  执法尺度一致。明确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的具体情形,特别确定“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4个方面21项认定标准以及95项免罚情形,推动裁量标准统一。
  执法规则一致。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实际行动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赵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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