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1月19日 A2 版)

  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向全市发出通告,要求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落地,构建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食用农产品准出与准入机制有效衔接。
  据了解,咸阳市承诺达标合格证范围主要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产品范围主要包括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五大类食用农产品。通告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散种养户等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明确指出,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市场销售者及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销售农产品的网络平台负责查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明确要求必须实施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对于未按规定出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经营主体拒不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予以查处。”咸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乔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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