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打造多层次信用监管工具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4月24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王国明)记者4月22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2023年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完成信用监管各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还推出“自选动作”,创新信用监管机制和手段,着力打造多层次信用监管工具,丰富应用场景,有效提高信用监管的质量和效能。
  柔性监管。浙江开展柔性监管改革试点,构建“事前提醒提示、事中无事不扰、事后免罚轻罚”柔性监管工作体系,编制《柔性监管工作业务指南》,筛选确定柔性监管事项120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情形41项、减轻行政处罚情形33项、免予行政强制情形15项,上线“入市第一课”等数字化应用场景。目前已服务经营主体34万户次,减少主动上门检查2.96万次,依法对501家经营主体予以免罚轻罚。北京设置信用惩戒“缓冲期”,对于首次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不予执行有关信用惩戒措施或实施相关行政处罚。2023年,北京市对18.1万户经营主体暂缓实施信用惩戒措施。四川梳理3级“四新经济”分类标签425个,关联278万余户经营主体相关数据989万余条,结合信用风险分类,对“四新经济”企业实施差异化柔性监管。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形自我承诺制度,制定检查工作指引,推行大型企业拖欠信息容错纠错机制。
  信用承诺。天津在食品经营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经营主体设立及变更登记、年报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等多个领域,推动应用主动公示、行业自律、信用修复、容缺受理等多种类型信用承诺,将承诺内容共享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纳入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强化经营主体守信践诺意识。江苏在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率先出台《关于完善市场监督管理不实信用承诺管理工作措施的意见》,将不履行承诺且逾期未改正、作出虚假承诺依法被撤销许可等两种行为认定为不实信用承诺行为。不实信用承诺信息将录入相关机构信息化系统,共享至省市场监管信用综合管理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信用帮扶。广西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开展“政银合作”,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推送至金融机构,为经营主体提供融资便利化服务。2023年,广西通过39家“主题银行”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951.31亿元。重庆筛查整理农民专业合作社7909户、个体工商户64460户,纳入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白名单,推送至金融机构,实现信贷资金精准“滴灌”,获得融资57.15亿元。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导毕节市探索创建普惠金融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信用贷”“毕惠贷”金融扶持政策关联机制,成功解决融资需求374笔共3.27亿元。
  清理整顿。广东结合年报工作加大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力度,出清低效、无效经营主体。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梳理相关企业16.8万户,已立案12.1万户,已完成吊销11.6万户。辽宁按照“唤醒激活一批、动员注销一批、依法吊销一批”的原则,系统化开展休眠企业清理工作。2023年,全省清理休眠企业32151户,经营主体质量明显提高。黑龙江推进创新试点企业除名工作,在中国(黑龙江)自贸区的哈尔滨、黑河、绥芬河3个片区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企业试行除名标记。四川试点经营主体除名制度,结合经营主体社保、医保和纳税等信息,在成都、攀枝花、广元等地试点除名制度,引导长期停业未经营的经营主体,通过恢复经营或注销重整等方式激活市场资源。
  标准建设。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联合省标准研究院及有关单位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该项地方标准的实施,对提升监管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山西制定了《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推动构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6个领域的专业型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切实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智能化改革。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商务、税务等8个部门出台《关于提升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智能化便利化水平的意见》,通过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实现近六成年报数据项智能预填,凡政府部门掌握的数据100%免予企业输入。
  专家指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市场力量和社会监督引入监管全过程,打造多层次信用监管工具,以有力有效的信用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向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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