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食品安全学生监督员“上岗”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7月06日 A1 版)

  本报讯 (记者 周 妍)7月2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和区教育厅近日联合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学生监督岗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了解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中四年级及以上每个班级均要设置3名以上食品安全学生监督员。这些监督员可以是固定学生,也可以由班级学生按周期轮换,具体周期由各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根据上述制度要求,食品安全学生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供应情况,一旦发现学校供应的食品或学校周边售卖的食品存在超过保质期、没有标签、混入异物、腐败变质、霉变生虫、存在明显污垢6种情形的,应及时向学校反映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学生或学校举报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依法依规严厉处罚食品经营者违法行为;符合处罚到人条件的,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
  对学生所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不重视、不及时解决的学校,因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履职不到位导致相同问题反复被学生反映或举报的学校,以及自营食堂、承包经营食堂年度内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学校,将综合运用考核评价、黑榜通报等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依纪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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