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全链条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8月29日 A3 版)

  本报讯 今年以来,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坚持查处并重,疏堵结合,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到监督检查与隐患排查、引导消费与企业自律、规范线上与严查线下“三结合”,取得良好成效。
  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阜新市市场监管局把住销售环节,严查违法违规销售行为。该局对全市现有212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对蓄电池等配件产品质量、电池更换等环节开展抽查,健全隐患台账、整改记录。加大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其附件产品抽检力度,已抽查电动自行车60批次、电池充电器40批次、可充电蓄电池30批次。
  为落实平台安全责任,及时消除隐患,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制作了平台配送人员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情况台账和配送员承诺书,指导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立即采取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目前,全市共开展行政指导6次,约谈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负责人13名,督促平台开展自查9次。
  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65家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及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的物业公司进行提醒告诫,现场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开展政策解读,督促和指导各经营单位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切实落实明码标价要求。目前,该局已完成对11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
  此外,该局加大宣传力度,在销售经营店醒目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宣传海报,指导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者签订坚持合规经营和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承诺书。鼓励电梯使用单位安装带有电动自行车识别报警系统的电梯,已有18个小区431台电梯安装了阻止系统。

□王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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