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开展电动自行车“质安行”集中检查行动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11月21日 A6 版)

  本报讯 11月12日上午,江苏省常州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开展“质安行”行动,以严格实施电动自行车及其核心部件新标准为抓手,对6个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相对集中区域同时开展检查,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此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和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3项新标准在销售环节的执行情况。该局对检查发现的34家销售门店仍在销售的224辆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43只充电器,一律责令立即下架,不得继续销售。同时,严查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违规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非法拼装加装改装违法行为。该局对检查发现的2家销售门店3辆待售车辆存在外设蓄电池托架、加长鞍座的涉嫌非法改装行为,已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待进一步立案查处。
  在检查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还就新标准的内容向经营者进行宣贯,并督促指导销售门店认真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货及销售台账,严格实行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分区销售,在醒目位置明示“禁止非法拼装改装”等内容并公布12315投诉举报电话。

□吕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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