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

——《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出台纪实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11月22日 A3 版)

  日前,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有很多破题和创新性规定,重点是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落实细化,发挥好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福建省公平竞争的法治基础,有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发生,促进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公正、透明。

《条例》的主要内容
  在反行政垄断方面有所破题。《条例》以地方性法规设置专门条款对妨碍要素自由流通等行政性垄断进行规制,并对滥用行政权力和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规定专门处理程序,凸显福建省政府机关在促进公平竞争工作中的表率作用。
  赋能福建数字经济发展。《条例》结合当前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状况,针对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实施的影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制,为福建省数字经济公平竞争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条例》是全国首部就《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落实细化的地方性法规,设立专章,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的部署,提出具体规范要求。
  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环境。公平竞争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条例》创新性设立环境建设一章,引导、鼓励、促进各类经营主体、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构建公平竞争环境。
  创新规定公平竞争合规建设制度。《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企业合规建设的最新要求,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等经营主体加强合规建设,规定了公平竞争合规建设具体内容,率先构建政府引导、经营者自发、法律责任促进的事前合规到位、事后依法减免的合规激励机制,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推动企业实现“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的转变。

落实和创新
  地方立法重点是在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发挥好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福建省一方面认真贯彻国家层面有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规定,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另一方面,创新工作机制,将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立法形式予以固化。
  紧扣发展大局。福建省在《条例》制定过程中,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聚焦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公平竞争行为,消除各种市场壁垒,促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意识有待增强、部分领域存在限制准入、要素市场发展需进一步提升等情况,在《条例》中规定,指导和支持经营者进行公平竞争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细化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具体措施。
  积极探索创新。《条例》立足福建省实际,总结近年来促进公平竞争的实践经验,专门设置了促进公平竞争环境建设专章,对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从而凝聚各方合力,营造促进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度建设。《条例》规定应当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能源等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防止滥用行政权力
  在抽象行政行为方面,《条例》规定起草、制定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保障经营者在市场准入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在具体行政行为方面,《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或者国家特殊政策,实施包括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加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商品采购等经营活动在内的六类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条例》还明确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程序,以及对行政机关等单位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理规定。对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或者国家特殊政策,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单位,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发出提醒敦促函,逾期未整改的,可以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

如何贯彻落实《条例》
  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提高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平竞争的认识,推动企业加强合规建设,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和能力。组织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专业培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领会立法宗旨、立法精神和立法要求,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
  组织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平竞争的规则和制度体系,确保《条例》施行后,各项规定要求都能够贯彻落实到位。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确保法规执行到位,又减轻基层检查和企业迎检负担。
  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平审查抽查机制,对问题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行业和领域进行重点抽查,对涉嫌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本报记者 陈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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