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业务须先买软件,合理吗?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行业协会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案评析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5年01月15日 A3 版)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当事人上海某行业协会涉嫌利用行政机关授权委托事项违规收费。经查,当事人是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参与摄影行业管理,开展摄影培训、交流,举办摄影展览等业务。2017年,当事人接受上海某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对申请拍摄特别人像采集的摄影门店进行行业管理。所有想承接特别人像采集拍摄业务的摄影门店,均须通过当事人开展的资质审核与培训,统一由当事人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在此期间,当事人借“受委托”名义,与上海某数码图像有限公司合作,约定由该公司提供自主研发的照片专用处理软件,先以每套约800元的价格销售给会员单位,后双方再以每套400元的价格结算分成。截至案发,当事人共开展9次摄影培训,涉及会员单位288家,当事人收取软件费用共计212000元,获利96240元。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代行政府委托事项中“搭车收费”的行为,违反《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中办发〔1993〕18号)中“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强买强卖,把权力商品化;凭借垄断地位,在经营业务中乱收费、乱提价,从中谋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之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项规定的实施不正当价格的行为。
  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未退还部分,并处罚款288720元。

社会意义
  行业协会在协助政府、服务市场、沟通企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个别行业协会存在违规收费等情况。
  本案中,当事人假借行政委托事项赋予的“审核权”和“代交权”,在代行政府职能的同时,利用行政权力牟利。无论中小企业是否愿意,不花800元购买软件,就可能在业务申请中遭遇“卡脖子”,因此该收费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当事人在代行政府委托事项中对外宣称缴纳软件费是上岗培训的硬性条件,一般的中小摄影企业通常无法辨别该收费项目来源是否合法,具有隐蔽性。
  本案聚焦涉企收费堵点问题,办案部门查办案件与普法并进,协调当事人积极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案件办结后对协会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提交相关整改情况,对其他同类“搭车收费”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本案的查办对办理同类行业协会违规收费案件具有借鉴价值,有力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降费减负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 苏尚理 韩 潇 徐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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