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执法

扬州邗江办理首个“首违不罚”过期食品案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5年03月13日 A5 版)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首次适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出台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政策,对一起经营过期食品案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2月11日,该局汊河(高新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某超市销售过期巧克力。经查,涉事巧克力售价6.5元,保质期至2025年1月30日,虽超过保质期11天,但尚未被食用。鉴于该超市系首次违法,属于食品经营环节的轻微违法行为,经营者积极配合整改,且未造成实质危害,符合市场监管总局今年1月新制定《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适用条件。据此,分局依法作出免罚决定。2月24日,执法人员约谈上述超市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严防食品安全隐患,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经事后回访,涉事超市已完成整改。
  “该案的处理既坚守了食品安全底线,又彰显了执法温度。”汊河(高新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违不罚”政策通过建立容错机制,体现了过罚相当原则,践行了服务型执法模式和监管为民的执法理念。
  据介绍,针对免罚减罚案件,邗江区市场监管局统一进行配套行政指导服务,指导涉案主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避免再犯。该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积极落实江苏省和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不断探索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落地,2024年全年共办理减罚免罚案件226件,创近年来新高。

□张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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