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报合一”观察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6年02月06日 A3 版)

  曾经,每到岁末年初,企业的财务与行政人员就会深陷“报表迷宫”——向税务部门提交汇算清缴报告,向人社部门申报社保缴费情况,向统计局填报生产经营数据,向海关报告注册信息,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收支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这些来自不同政府部门的报表,内容交叉重叠,填报时间交错,口径标准不一,构成企业运营中一道繁重且充满风险的“合规枷锁”。这种多头报送、重复填报的困境,不仅消耗企业的时间与人力成本,也因各部门“数据孤岛”的存在,影响了政府监管协同与决策的科学性。
  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施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企业年报工作以来,一场以“多报合一”为名的深刻变革,正通过一系列自上而下的政策驱动和精细化的制度设计,拆解这座“报表迷宫”,引领政府数据治理迈向新阶段。

年报制度的确立与“报表迷宫”的浮现
  “多报合一”的源头,始于企业监管模式的根本性转变。2014年《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施行,以“年报公示制”取代传统的“年检制”。企业每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报送年报,减轻企业负担,强化社会监督。
  然而,新制度在解决企业物理奔波问题的同时,也暴露出更深层的“数据割裂”之痛。市场监管年报虽整合了企业基础信息,但其他部门的年报要求依然独立并行。企业无奈地发现,他们需要向不同部门反复填报提交性质相同的数据,且常因口径差异而无所适从。这一情况造成双重资源浪费:企业疲于应付,合规风险暗藏;政府部门数据矛盾,管理效能折损。“各表各调、数出多门”的顽疾,呼唤一场系统性的数据整合革命。

从“小合一”到“深融合”
  “多报合一”改革并非自发演进,而是有一条由中央部署引领、部委协同推进的清晰路径。每一份关键政策文件,都是深化改革路上的坚实里程碑。
  改革的首个重要节点出现在2016年。当年11月,工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局联合发布通知,将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这一举措直接落实了“五证合一”改革中取消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定期验证的要求,将这两项管理功能无缝整合进企业年报。此举首次明确了部门间数据批量推送共享机制,为后续改革树立了“以整合替代单独证件管理”的范本。
  随后在2018年3月,工商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将海关年报纳入整合范围。这一拓展标志着改革向涉外监管领域迈进,其设计尤为精细与系统。通知清晰界定了适用范围,考虑到系统改造而灵活安排了过渡时间,并着重构建了包括名单管理、信息共享、应急处理、培训咨询、抽查检查在内的五大协同机制,确保改革是可落地、可协同的系统工程。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颁布,改革在2019年底迈上新台阶。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外汇局联合发布通知,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纳入“多报合一”,实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三部门年报的“一口办理”。这一阶段改革直接服务于新法律的实施,覆盖主体广泛,体现了法治引领的特征,进一步深化了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机制。
  最具突破性的进展发生在税务领域。税务数据整合难度最大、意义最深。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营商环境试点城市推行与税务部门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并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推广与税务部门的“多报合一”。它超越了表单合并,实现了系统底层互联与数据交叉校验,主要采用“一次登录、一次填报”或“数据共享、结果共用”模式。攻破税务堡垒,标志着改革进入业务流程深度重塑与数据价值深度挖掘的新阶段。
  改革并未止步。2024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年报。这标志着改革从通用信息、财务信息整合,迈向专业性极强的生产安全许可领域,成为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的微观体现,展示了改革模式强大的可扩展性。
  从“小合一”到“深融合”,在这一持续近十年的改革进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及其前身之一工商总局)始终是主导者与引领者。作为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法定责任部门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营方,市场监管总局不仅是改革的倡议者和设计者,更是跨部门协同的核心枢纽与改革落地的主要推动者。从早期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发文启动整合,到协调海关、商务、外汇、税务等专业性强、数据壁垒高的部门共同攻坚,市场监管总局依托统一的技术平台和信用监管框架,有效串联起各环节,确保不同阶段改革在标准、机制、进度上的协同性与连贯性。其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政策文件的牵头制定上,更贯穿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名单管理、联合抽查等具体操作层面,使“多报合一”从分散的部门倡议,凝聚为国家层面一项系统性、集成式的治理工程。

从制度性减负到赋能企业发展
  “多报合一”改革的深入推进,最直接、最显著的意义在于从根本上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将企业从烦琐重复的填报工作中解放出来,进而转化为促进规范治理、专注核心竞争力的内生动力。这一意义不仅体现在表面的“少填几张表”,更触及企业运营效率和治理模式的深层变革。
  首先,改革实现了企业行政负担的量化减轻与质化提升。过去,企业财务或行政人员需要辗转多个部门系统,重复录入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数据、人员情况等,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且极易因口径不一、时间紧迫发生差错,带来合规风险。“多报合一”通过系统整合与数据共享,削减平均重复填报工作量。企业只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一统一门户,完成一次登录、一次填报,数据即可同步至各相关部门,不仅节约时间,还能释放人力成本,使企业能将有限的管理资源更多地投入到战略规划、创新研发和市场拓展等重要活动中。
  其次,改革降低了企业的合规风险与运营不确定性。以往“数出多门”,导致向不同部门报送的数据存在细微差异,这种非主观的“数据矛盾”可能引发行政询问甚至监管关注。“多报合一”提供唯一、权威的数据出口和标准化的填报口径,确保了企业对外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这种确定性极大地增强了企业运营的稳定感与可预期性,降低因信息填报引发的潜在法律与信用风险,为企业营造更加稳定、透明的合规环境。
  最后,改革推动了企业自身数据治理的规范化与现代化。面对一个统一、集成的填报平台和一套清晰、标准的数据要求,企业为高效完成申报,必然要加强内部财务、人事、运营等数据的梳理、整合与管理。这一过程无形中倒逼企业建立或完善内部数据管理体系,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和管理效率,从而夯实内部管理基础。优秀、及时、准确的数据报送记录,通过公示系统转化为企业的信用资产,成为其获取信贷、参与招投标、赢得市场信任的无形财富,实现从被动合规到主动积累信用资本的转变。
  因此,“多报合一”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的意义,是一个从物理性减负(减少跑腿、重复劳动),到心理性减负(降低焦虑、明确预期),再到赋能性发展(优化内控、积累信用)的递进过程。它不仅是政府简政放权的具体体现,更是以企业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的落地,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这一关键举措,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改革的逻辑、特征与多维影响
  纵观近十年演进,“多报合一”改革呈现出鲜明特征与深远影响。
  改革具有强烈的政策与法律驱动性,每一项政策都对应深化改革、证照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等顶层部署,具有明确的上位法依据和政策目标。同时,它体现出高度的部门协同性与机制化,通过部委联合发文启动,并配套设计一整套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跨部门协作常态化、制度化。
  改革的路径是渐进式与可扩展的,遵循“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逐步扩围”的务实原则,从社保统计到海关外汇,再到核心税务和专业许可,步步为营,边界不断拓展。改革过程也是技术赋能与业务重构的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统一的技术基座,推动各部门业务流程优化与重构。
  改革的成效是多维度的。除对企业有重要意义外,对政府而言,统一、准确、及时的数据源,为精准监管、科学决策和跨部门协同提供了可能,推动政府职能向优服务、强监管转变,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关键实践。特别是海关、外汇、商务部门的数据整合,显著提升了我国营商环境的国际竞争力与法治化水平。对社会与市场而言,改革夯实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提升了市场透明度,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了公平竞争。

迈向更高水平的“智慧合一”
  改革行至中途,挑战犹存。部分高度专业领域数据的完全融合仍需探索,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平衡仍需持续加固,系统智能预填与个性服务能力也有待提升。
  今后,“多报合一”将向更高阶形态演进。其目标将从“减负”转向“赋能”,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实现智能预填、无感报送,并基于企业信用实施差异化监管与服务;从“数据归集”到“数据增值”,在安全合规前提下,挖掘数据价值,赋能信贷融资、产业链分析、宏观经济监测等领域。最终,它将从一项改革升华为一种文化,使“用户中心、数据驱动、协同共治”的理念渗透至政府治理各环节,助推治理现代化。
  “多报合一”,这场始于表格整合的“微改革”,实则是我国政府一场基于强大政策执行力与系统思维的数据治理“大变革”。它通过一系列精准协同的政策文件与周密的工作机制,将企业从“报表迷宫”中解放,让政府部门从数据孤岛中突破联通,构建了一个以信用为核心、以数据共享为血脉的新型治理生态。观察其演进历程,我们看到的不只是企业负担的减轻,更是政府治理理念的革新、协同能力的锻造与服务效能的飞跃。这项改革生动诠释了如何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将企业的“痛点”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支点”和提升治理效能的“亮点”,为在数字时代建设高效、透明、负责任的服务型政府,提供了富有中国智慧的实践方案。

□本报记者 王国明



短评小报表解决企业大烦恼
  “多报合一”改革精准破解了企业长期面临的“报表迷宫”这一现实烦恼。作为核心推动者与协调枢纽,市场监管总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力整合跨部门数据与流程,将企业从多头填报、重复劳动的困境中解放出来。它不仅显著减轻了企业重复填报的负担,更在深层次上促进了企业内控规范与信用积累,推动实现从“被动合规”到“主动赋能”的转变。它生动体现了政府治理从“以部门为中心”向“以企业为中心”的深刻转变,通过解决具体痛点,实质性优化营商环境。这昭示着,有效的治理创新,正是始于对经营主体真实烦恼的敏锐洞察与系统化解,从而汇聚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菓 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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