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干担当答好“执法三问”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6年08月31日 A3 版)

  我从高校法学院毕业,进入湖南省邵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刚满一年,常常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手中握着的,究竟是怎样的权力?四年法学专业学习让我对“法治”二字进行过无数次理论推演,但真正走进执法一线才发现,答案不在教科书里,而在每一次现场检查的汗水里,在每一起案件办理的裁量中。尤其在执法队伍“清风铁纪”教育整顿专项行动中,我对“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如何执好法”这三个问题,有了更深的领悟。
  这一年来,有一段执法经历深深地触动着我,把我从书本里刻板的法条认知中,一步步拉向坚守底线又不失温情的基层执法现实,也让我用实际行动去找寻答案。
  这是一起企业在用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案件。2025年,辖区一家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桥式起重机和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超期未检仍在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企业将面临高额罚款,我们当即立案并查封涉案设备。
  办案期间,企业提交陈述申辩材料,当面说明困难。近些年,该企业连续亏损,但仍吸纳近200名本地员工就业,并不是不重视安全,而是管理人员变动导致交接出了差错。
  听着企业的陈述,我内心陷入了深深的纠结。两种思绪在我脑海中不断拉扯:一边是起重设备超期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红线绝不能退让;另一边是近200名员工背后的家庭生计,高额处罚或将直接压垮经营困难的实体企业。主办此案的李队长教导我:“涉及安全的执法,除了要达到惩处的目的,还要指导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更要顾及生产经营、促进发展。”这句话解开了我所有的疑惑。
  我们在依法办理案件、作出处罚的同时,积极协助企业对接市特检院,特事特办,加急安排检测。企业提交合格检测报告的当天,我们第一时间赶赴厂区解除查封,最大限度减少停工带来的生产损失。案件经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结合企业主动配合调查、及时整改等法定从轻情节,我们依法作出从轻处罚的决定。
  这起案件让我体会到,严守安全底线与扶持实体经济相辅相成,可以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平衡。这也正是唯物辩证法两点论的体现:既要看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也要看到企业生存的现实性;既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兼顾发展大局。
  这起普普通通的案件让我读懂了“执法三问”:“为何执法”——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为谁执法”——严格监管,本质是为民执法,守护安全底线;“如何执好法”——法理与情理,要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平衡。
  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如何执好法,从来不是一次性作答的理论考题,而是贯穿职业生涯的终身课题。展望未来,我将扎根邵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岗位,持续以辩证思维研判案件,以清廉作风规范履职,把正确政绩观落实到每一次市场巡查、每一起案件查办之中,让不法分子感受“铁拳”打击的威力,让合法企业感受监管指导的诚意,让人民群众感知法治公平的温度,以青年执法人的实干担当,筑牢民生安全防线,践行“执法为民”的不变誓言。

□汪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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