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全面启动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
本报讯 9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开展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 助力提振消费信心”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开展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的务实举措,将以“小切口”带动消费环境“大提升”,推动消费环境治理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转变、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共治”转变。
面对人民群众对品质生活、放心消费越来越高的期盼,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经牵头实施了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以来,组织10个地市开展试点,指导各地积极培育了一大批放心商店、放心餐饮、放心商圈等。本次印发的《通知》对放心消费主体培育的内涵和工作体系作出部署,提出到2030年,全国放心消费集聚区将达5000个以上,重点领域放心消费单元广泛覆盖,“放心消费在中国”品牌基本形成。
本次培育工作具有三个方面主要特点。一是激发经营者内生动力,从“要我变好”到“我要变好”。坚持政府引导、经营主体唱主角,让经营者认识到,放心消费承诺不是负担,而是含金量十足的市场名片。二是发挥标杆示范效应。做强放心商店、直播间等基础单元,做优商圈、街区、景区等集聚区,把消费环境改善落到市井烟火,以标杆“点亮一片”,带动全行业诚信合规。三是创新监管治理模式,从“事后纠偏”转向“事前固本”,统筹食品、质量、价格、信用等多条线监管资源,实现矛盾源头减量。
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放心消费主体培育是一项打基础的工作,通过培育能够稳步提高商家的经营水平,从源头逐渐解决服务质量不高、纠纷增长过快、消费信心不足等问题。同时,它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营者、消费者、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整合信用、金融、第三方平台等多方资源。
此外,在培育的实际推动中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抓住“单元”“集聚区”两类主体,即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单个经营者与商圈、市场、景区、街区等消费集中区域;二是抓住“自主承诺”这一核心举措,以“一诺千金”的诚信供给,换取消费者的信任;三是充分运用“数字化”这一重要工具,为放心消费培育装上“新引擎”。
□韦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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