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回升背后的结构之变

——解读2026年8月中国企业信用指数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6年10月23日 A4 版)


  10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6年8月中国企业信用指数。当月指数为161.32,较7月上升2.45点,企业信用水平呈现向新向优发展态势。这一数据看似只是一次月度波动,但置于2026年全年信用指数走势中审视,其意义远超数据本身。它揭示出中国企业信用建设正在经历一场从政策驱动到内生自觉、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守信的结构性转变。

2.45点回升:修复性回弹与趋势确认
  理解8月数据的含义,首先要将其放入全年走势中考察。2026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信用指数为161.88,呈现“总体平稳、小幅波动”的运行特征。其中,第一季度指数为162.05,第二季度小幅回调至161.72,较第一季度下降0.33点。进入下半年,7月指数进一步下探至158.87,较6月下降2.3点,成为年内低点。8月的2.45点回升,是一次从阶段性低位的有力回弹,将指数重新拉回至161点以上的高位区间。
  将8月数据与2025年同期对比,可以发现更深层的信息。2025年8月,中国企业信用指数为162.60,较7月上升2.50点。两年数据在回升幅度上惊人相似,但绝对水平存在约1.28点的差距。专家分析认为,这一差距需要审慎解读:2025年全年指数从年初到年末持续攀升至162.66点的高位,而2026年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变化的影响,指数在160—162区间波动运行,整体保持在历史高位,但增长动能有所转换。
  从分指标结构看,8月指数回升的核心驱动力来自两个方面:经营性分指标与监管性分指标升幅较高。其中,“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数量明显减少,新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数量大幅增多”。这意味着,推动指数回升的不是财务指标的短期改善,而是企业合规行为的实质性好转——更多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退出异常状态,这是信用生态改善的底层信号。这一特征与2026年第二季度以来“新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数量持续增多”的趋势一脉相承,说明向好基础在不断巩固。

区域格局重塑:信用修复的制度红利
  8月区域信用指数排名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上海和西藏排名的大幅提升。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明确指出,两地“信用修复工作成效明显,经营主体合规意识不断增强”。这一表述将排名变化直接归因于信用修复的制度效能,值得深入剖析。
  上海的实践提供了超大城市信用治理的样本。今年以来,上海完成273.39万户经营主体信用评定,较上年同期增加16.52万户;守信主体达238.54万户,同比增长6.19%。更具启示意义的是其信用修复的“主动服务”模式:2025年1月至2026年4月,上海市税务部门累计向51.9万户主体精准推送信用信息提示提醒,其中26.05万户经营主体主动纠错、修复信用。这种“提醒在前、修复跟进”的机制,极大降低了企业的信息搜寻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上海还推出“三书同达”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送达《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权益提示函》和《行政合规建议书》,引导企业通过“随申办”“一网通办”等平台自主高效完成信用修复。这一做法将执法与修复无缝衔接,使信用修复不再是处罚之后的额外程序,而是嵌入监管全流程的制度安排。
  西藏的排名跃升则呈现出不同路径。作为经济体量较小的自治区,西藏能够跻身全国前五,说明信用建设水平不完全取决于经济规模。在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的支撑下,西藏企业通过异地登录修复功能即可完成信用修复,制度性障碍被大幅消除。这充分说明,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正在发挥“制度均衡器”的作用,使欠发达地区的企业能够享有与发达地区同等的信用修复服务。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202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为区域信用建设提供了统一的制度框架。该方案明确评价结果原则上划分为“A、B、C、D”四级,要求“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D’级的,行业信用评价不得评为‘A’级”,构建起跨部门协同的评价规则。浙江作为全国唯一试点实施经营主体信用建设综合改革的省份,其探索的“动态评分+等级评定”模式——按日更新数据,成立未满一年的经营主体暂不评定等级——为全国信用评价的精细化和动态化提供了先行经验。这些制度安排的叠加效应,正在重塑区域信用竞争格局。

制造业跃升:信用赋能实体经济的信号
  8月行业信用指数排名中,金融业继续稳居首位,这与金融业长期在信用指数中保持领先的地位一致。上半年数据显示,金融业始终位列信用指数排名靠前的行业。金融业信用水平的高位稳定,既反映了金融监管的严格性和行业合规意识的高度自觉,也说明金融业在信用管理方面具有天然的制度优势——信用本身就是金融业的核心生产要素。
  8月数据中最具分析价值的行业变化,是制造业达到今年以来最高排名。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指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指数增长较快。制造业排名创年内新高的背后,是一系列结构性因素的共同作用。
  制造业信用状况的改善与产业升级的政策效应密切相关。2026年以来,围绕新质生产力的政策部署持续加码,制造业企业在合规经营、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明显增加。信用指数中涉及的注册资本、税费缴纳、知识产权、认证事项等转型升级相关因素整体回升,直接推动了制造业信用水平的提升。
  制造业信用改善是供应链信用传导的结果。在产业链上下游协作日益紧密的背景下,核心企业对供应商的信用要求不断提高,倒逼制造业中小企业强化信用管理。从上半年数据看,制造业已跻身信用指数排名前列,6月位列行业第二,8月进一步巩固并提升至年内最高排名,说明制造业信用改善不是偶发现象,而是具有持续性的趋势。
  值得关注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的指数增长同样显著。这三个行业的共同特征是: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化程度高、与终端消费密切关联。其信用水平的提升,反映出信用监管在量大面广的经营主体中正在产生实效。这也与全国层面的信用修复成效相互印证——自“信用修复服务年”启动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为1390.48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

制度背景:从信用修复到信用赋能的政策逻辑
  8月信用指数的回升,需要放在2024—2026年信用提升三年行动收官的背景中理解。2024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提出通过固本强基、提质增效、开拓创新三个主题年活动,力争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市场监管系统信用建设长效机制。2025年作为“提质增效”主题年,中国企业信用指数攀升至162.66点,比上年上扬2.82点,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累计为1220余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
  2026年作为收官之年,制度建设进入密集落地期。2025年12月25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07号),将违法失信信息按照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和修复条件,大幅压缩办理时限,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缩短至2个工作日。这一制度的施行,直接推动了8月“新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数量大幅增多”的数据变化。
  与此同时,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的建设实现了“统一入口、异地修复”,通过跨省数据传输通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各地在简化流程方面也做了大量探索:四川推广“补报即修复”机制,累计帮助66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一键式”修复;安徽创新“承诺免查、即申即办”模式,并在全省1224个信用修复驿站提供规范服务。这些制度创新的共同指向,是让信用修复从“能办”走向“好办、快办”,最终形成“处罚—整改—修复—合规”的闭环。
  更深层的变化在于,信用正在从单纯的监管工具转变为发展资源。“信用+金融”模式在各地快速推广:浙江对信用评价良好的主体联合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818亿元,惠及近10万户经营主体;江苏推出“苏质贷”“苏质融”等金融产品,将质量信用与金融信贷紧密结合。这种转变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守信有益、信用有价”,从而形成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守信的内生动力——这恰恰是8月指数回升中最值得关注的深层逻辑。

信用回升中的结构性信号
  2026年8月中国企业信用指数的2.45点回升,折射出我国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的结构性信号。
  从指标结构看,推动回升的主要力量来自合规性改善而非财务性改善,说明企业的守信意识正在发生实质性变化。从区域格局看,西藏、上海等地的排名跃升表明,信用修复制度的完善正在打破经济发展水平对信用建设的制约,制度红利在更广范围内释放。从行业变化看,制造业排名创年内新高,意味着信用建设正在与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形成良性互动。
  当然,也须保持审慎。2026年指数整体在160—162区间波动,与2025年持续攀升的态势相比,增长动能有所减弱。上半年指数较2025年下半年微幅回落0.04点,虽然比2025年同期提升0.27点,但“总体平稳、小幅波动”的运行特征提示我们,信用水平的持续提升仍面临结构性约束。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部分行业信用风险的压力、信用评价体系尚在完善之中等因素,都可能对后续指数走势产生影响。
  2026年是信用提升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落地之年。8月的信用指数回升,既是对前期政策成效的确认,也为收官之年的后续工作提供了积极信号。正如市场监管总局所强调的,中国企业信用指数的核心价值在于“以数的形式对企业信用建设发展水平给予精准画像”,“进而反映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经济发展态势”。在这个意义上,161.32不仅是一个统计数据,更是观察中国经济治理效能和市场生态健康度的一个重要窗口。

□本报记者 王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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