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要平衡好“三种关系”
平衡好“年报我来做”和“年报工商做”的关系。2013、2014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工商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最终实现了“结果好于预期”的良好业绩。但是,年报公示的核心要义是让市场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信用意识,自觉承担年报公示义务。新一年度年报公示,一方面要履行工商部门的宣传督导和服务职责,另一方面要通过多种途径,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
平衡好年报率和真实性的关系。年报公示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积累信用的过程。所以,除了要提高市场主体对年报工作的知晓度、参与率,还要保证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要实现年报信息的可信、可用,才是设计年报公示制度的初衷。
要平衡好管眼前和管长远的关系。年报公示工作最终目标是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随着“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现,年报公示、信息核查等集中到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一平台。新一年度的年报公示工作,既要让企业深刻感受到信用惩戒的重要性,又要结合“三证合一”,努力形成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工商局 蔡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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