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全面推开
受既有法律条款的约束,过多的流程和较长的时间,往往影响经营者主动注销的意愿,经济户口中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死户”。从江苏省盱眙县2013年、2014年的年报率来看,全县3万多户市场主体中有接近15%的企业未进行年度报告,在未年报的企业中,又有80%以上是“死户”。这样算来,3000多户的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并且经营异常的市场主体数量还在逐年增加。如果这3000多户市场主体不报送2015年度年报的话,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目前,笔者所在的江苏省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未启动企业简易注销工作,我们主要是采取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市场主体进行吊销的方式,清理市场主体中的“死户”。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弊端,一是取证难;二是被吊销后的企业,其商事主体依然存在,仍然治标不治本。所以,最好还是推进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方便企业退出。
据笔者了解,目前已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企业简易注销工作,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比如,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且未进入企业异常名录及黑名单的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其中有限公司需是成立一年内且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内实行认缴制的企业。对于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公司来说,注销前不需备案,注销时提交的材料由过去的9项减少为5项,企业注销所需提交的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3份文件合并为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清算及注销的决定这一份材料。这大幅减少了注销流程和时限。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企业注销的办理环节由原来8个减少到2个至3个,提交材料由9项减少为5项,注销时间大大减少。
为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制度的实施,结合实际,笔者提出如下三个方面的建议:一是改进公告程序,开展网络统一公告。建议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拟注销的市场主体统一公告,可以在系统设置专门模块,由企业予以公示或监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予以公示。二是实行信息共享,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由于市场主体的行为涉及较多部门,建议建立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导,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实行信息即时共享互用,让简易注销程序在实际注销过程中不随意。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相关法规。建议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制定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办法,作为实施简易注销的依据;结合实际制定简易注销的文书材料,统一注销标准,规范注销程序,保障改革有序推进。
□江苏省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孟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