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取得突破
首家通过公示平台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产生
本报讯 3月17日,福建省泉州市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简易注销公告,成为全省首家通过该平台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
据了解,这家成立于去年的公司原本想在通信领域有所发展,但因对市场竞争估计不足,业务开展始终不见起色,经营情况远不如预期。在得知泉州市工商部门正在试行简易注销登记的消息后,公司股东一致同意解散公司,尽快办理注销登记。
“该公司已在公示平台上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只要在10个工作日内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无异议,公司即可办理注销登记。”泉州市工商局行政审核审批科科长王芳说,“今后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会越来越方便。”
据介绍,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泉州市市场主体迎来大发展。目前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50万户,居全省首位。与此同时,伴随着市场主体总量急剧增长,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市场主体的关停并转成为一种新常态。“僵尸”企业的长期存在,不仅浪费诸多行政资源,还容易造成统计数据失真,影响政府判断与决策。去年上半年,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启动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明确将探索简易注销登记工作纳入该市2015年民综改革重点工作中,把改革的触角从最初的市场准入环节延伸到市场退出的终端环节。随后,以市工商局为主导的一系列调研如期展开。《泉州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实施意见(试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实施细则》等的制定,为简易注销登记“落地”提供保障。
“目前,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的对象是有严格限制的,只有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经申请可适用简易注销登记。毕竟其他类型企业情况复杂,还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否则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泉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据介绍,泉州简易注销登记遵循便捷高效、风险可控原则,就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及条件、申请和异议程序、登记材料、事后保障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简易注销政策出台后,企业无须通过报纸公告,只要直接在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发布简易注销公告满10个工作日即可,还不需要向工商部门清算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税务清税证明等材料。原先耗时数月才能办妥的注销,如今10天就能搞定。
□苏晓晖 彭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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